通知公告
2.1 申请入党
1、向班级入党联系人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2、入党联系人与申请人进行谈话,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和认识,并将谈话意见反馈团支部,团支部根据此意见确定是否启动团组织推优程序。
2.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
1、团支部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(学习、工作、生活方面)和入党联系人的反馈意见,确定是否召开团组织推优大会。
2、团组织推优
参见2.7
2.3 指定培养人
1、党支部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,指定1~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人,负责该同志入党前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
2、培养人要把培养积极分子工作当作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认真完成。同积极分子谈心,听取思想汇报,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表现,及时指出优、缺点,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。
3、培养人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,每季度一次认真如实地填写在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》中“培养考察情况”栏内,作为党支部考察的依据。
4、党支部定期对培养人的工作进行检查。
2.4 积极分子考察的形式要求
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一般为一年。考察期间,应主动找培养人汇报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向培养人递交思想汇报,每三个月至少一篇,汇报内容必须包括一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的感想和一篇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(如: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)的内容,每篇汇报为2000字左右(考察期满后,应至少完成4篇思想汇报)。
培养人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并将考察情况如实填入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》,填写考察意见时,要真实、客观、具体。
2.5 积极分子考察的内容要求
1、政治思想情况;
2、入党动机端正与否;
3、日常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是否体现模范带头作用;
4、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
2.6积极分子考察的主要方法
1、谈、听、看、查。即党支部、培养人经常与积极分子谈话;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;看积极分子的行动表现;审查其历史和主要社会关系。
2、给积极分子安排一定的社会工作,为其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。
2.7 团组织推优实施细则
推优对象及条件
1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满1个月以上的在籍共青团员;
2、成绩良好,排名班级前50%;
3、积极参加学院新生业余党校学习和培训,表现良好。
4、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和班级各项集体活动或社会工作。
5、凡上学期有补考、挂科现象,或受到过校、院各种处分者,本学期内不予“推优”。
推优时间及人数
每学年集中“推优”两次:第一学期在12月份,第二学期在6月份。每次推2人为宜。
推优大会程序
(1)本支部2/3以上团员参加方为有效;
(2)主持人(团支部书记、副书记或组织委员)介绍候选人情况;
(3)候选人对自己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以及之前的表现进行综合阐述;
(4)推选监票人、计票人;
(5)投票,且每位投票团员都要对候选人表态,包括赞成、反对、弃权三种。
推优后的工作
(1)统计赞成、反对、弃权的票数;
(2)赞成票数达到实到会人数一半以上者,才能列为“推优”对象;
(3)投票结果上报辅导员,领取并填写《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》
(4)团支部将推优结果上报入党联系人。